我是只妖狐。
濒死之际被裴行之捡了回去。
他屡立军功,对我呵护有加。
在他功成名就,稳坐帝王之位时,
他将我带到他早死的白月光面前,让我救她。
“柒柒,你有九条命,给她一条,也算报答我的救命之恩。”
可他不知。
我爱他,是装的。
1
初见裴行之那天。
空山雪落、白雪皑皑。
饿了整整七天的我,被捕兽夹夹住。
在渐进的脚步声中,我抬看,看到了锦帽貂裘包裹之下的裴行之。
他面如冠玉,气质清冷,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俯视着我,宛若神明。
我本就饥寒交迫,瑟瑟发抖,在看清裴行之手中的剑时,抖得更凶了。
“王爷,这小狐狸还真是笨,竟然踩中了陷阱!”
“啧,这还是只白狐,正好剥了皮,给王爷做件裘皮大衣!”
说时迟那时快,在士兵的刀横向我脖颈之时,裴行之出声喝止。
他冰冷的视线看向血迹斑斑的腿,微微凝眉。
“脏了,带回去,先养着。”
我知道我现在活着,只是裴行之想要一张油光水滑,没有伤处的狐皮。
我必须展现我的价值,在他手中活下来。
最开始,我学着狸猫的姿态,亲昵地蹭他舔他。
跳在他膝上露出肚皮向他示好。
奈何他性子太过冷冽,竟然直接将我丢出军帐,无论我如何哀叫都不许我进帐。
那天晚上,我差点儿冻死在外面,去见太奶。
2
之后,我便学乖了一些,不在他看书写字时叨扰他。
只敢蜷缩在小小的一角,小心打量着他。
有时候看着看着,我便沉沉睡去。
等到再醒来时,还是忍不住想要看他。
我心想,既然软的不行,那只要我腿上的伤口一日不好,便能多留一日。
虽然我修为不精,但最擅长化形。
区区障眼法,我自然游刃有余。
于是整整半月,我腿伤依旧未愈。
白日我窝在帐中,看他谋局布阵。
夜晚我偷偷溜出帐篷,看他在月色下舞剑的矫健身姿。
我从不刻意隐藏,有好几次他都会看向我。
我便会歪着头动动耳朵,躬着身打一个大大的哈欠。
有时他原本凉薄的视线,也偶尔会显出几分笑意。
3
裴行之今天难得有雅兴主动为我包扎。
我以为他终于是喜欢我了,欢欣地蹭着他的衣襟,呜呜哼叫着。
“我记得你前些日子,伤的是左腿吧?怎么今儿变成了右腿?”
我的腿被大力钳住,心慌抬头,却见剑尖直冲我的面门。
“你究竟是什么精怪,接近我又是什么目的?”
我吓得尾巴都缩了起来,自知大限将至,打算拼死搏一把!
“你敢杀我?我可是祥瑞!”
谁知他“噗嗤”一声,竟笑了出来。
如春风化雨,如岭山雪融,温暖人心。
“没想到你这小东西,挺会虚张声势。”
他抬手,第一次顺了顺我背上的毛。
“你这皮毛,确实是柔顺了不少。”
不知为何,他手中的剑明明已经放下了,我的心却跳得更快了。
4
既然被发现,我索性不装了。
反正承认我是妖狐,也没什么丢脸的。
他似是看出了我的心思,唇角微勾,带着几分戏谑。
“其实你伤的,一直都是右腿。我发现是因为你在别的地方露了马脚。”
闻言,我动动耳朵,抬眼看他。
他不言,只是向我走来,抬手,将我抱在怀里。
上一次他抱我,还是我们初遇之时。
他的手大而温暖,虎口处因常年练武而生出薄茧。
声音极低,莫得带有几分诱哄的意味。